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关键是要解决历史这么长、规模这么大、执政这么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能否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政治难题。它需要党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无私的政治品格,通过特定的政治方式开展勇敢的政治行动,完成一系列重大政治任务;需要在自我革命实践中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能力,尤其是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提高政治判断力
提高政治判断力,就是要立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清各类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与政治危害,从而清醒辨别是非,作出正确选择。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内部变质、变色、变味,丧失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背离党的宗旨而失去最广大人民支持和拥护。
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匿名诬告、制造谣言,收买人心、拉拢选票,封官许愿、弹冠相庆,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七个有之”是政治变质的表现,是对党内政治生态的污染、国家政治生活的破坏。
只有提高政治判断力,才能充分认识到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充分认识到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的危险;只有提高政治判断力,才能充分认识到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对保持党的健康肌体的重要意义,坚持清除政治上的两面人、两面派;只有提高政治判断力,才能充分认识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价值,自觉抵御各种诱惑与围猎;只有提高政治判断力,才能及时消除党和国家的政治隐患,始终保持居安思危、自我革命的精神状态。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基层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意识与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危害性。
有的基层党组织认为公款吃喝是为了拓展业务需要,对追究此类违纪违法行为犹豫不决。实践证明,不抵制不斗争,此类歪风邪气就容易蔓延扩散开来;积少成多,最终将会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削弱党的执政基础。
祸患常积于忽微。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做到慎独慎微,从小事小节中学会讲政治,深刻认识假公济私、公私不分的破坏力,在分辨是非中识别、抵御侵蚀风险。
提高政治领悟力
提高政治领悟力,就要从政治上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伟大社会革命促进伟大自我革命——
只有勇于自我革命才能赢得历史主动,不断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党在新时代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只有在理论上学深悟透,才能把规律性认识转化为自觉性行动,把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等与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紧密联系起来。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政治巡视是管党治党利器——
调研显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理解为偶尔打打“老虎”、拍拍“苍蝇”,把“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降低为把腐败控制在可容忍范围内。有的被巡视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自觉维护党章权威与党中央权威意识不强,对反馈意见或敷衍整改或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导致发现了问题却不能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经验充分表明,只有增强对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政治领悟力,才能保持自我革命的政治自觉,才能有刀刃向内的勇气。只有牢牢把握巡视的政治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充分认识到我们党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决心,才能统筹解决新发现的问题以及以往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从苗头性问题中引起重视、引发警觉,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提高政治执行力
提高政治执行力,需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需要经常对表对标,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就要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准确把握阶段性特征,深入研判新型腐败的性质与表现,提高发现与应对的能力;就要按照正风肃纪要求,坚持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一起抓;就要持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的增量,坚决不让已经初步解决的问题反弹回潮,迫使腐败者放弃侥幸心理,不再顶风作案。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就要按照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求,将反腐败斗争与促进改革、深化治理贯通起来,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就要按照从严治党责任制要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一岗双责”,发挥监督合力,形成综合性防治效应。
做到“不想腐”,就要按照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求,推动党员干部练好内功,加强党性修养与自我改造,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守公德、知廉耻,完善对自身行为的内在约束,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降低腐败行为回报,提高正当行为的激励。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是三个独立的部分,而是一个有机整体、一项系统工程。“不敢腐”是前提,“不能腐”是关键,“不想腐”是根本。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彼此依赖、相互促进。
在反腐倡廉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多种表现:有的政治站位不高,对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理解不透彻、贯彻不深入,没有做到令行禁止;有的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态多行动少、重形式轻内容,把“痕迹”当“政绩”;有的没有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问责,而是泛化滥用问责,甚至把问责作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
对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点,从严从实查办问题线索,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不姑息迁就,既要查责任人,又要问责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
对权力的监督,是对政治执行力的重大考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制度执行不力。
对此,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